2009年8月14日 星期五

蘋果日報 - 20090815 - 吃不死你的

蘋果日報 - 20090815 - 吃不死你的: "英國有一個人,在法國買了一幢別墅。錢不是從銀行借的,許多年來,他與附近的超級市場談好,所有過了「使用最後期限」的食物:芝士、火腿、牛奶,通通便宜一個折扣賣給他,他把省下來的錢,在法國買了一幢房子。
超級市場的「最後期限」標籤,是資本主義社會無數消費騙局之一。買一盒餅乾,標籤寫着:本物品須在二○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之前食用。消費者以為,過了使用期,食品就危害健康。
美國的家庭,每年從冰箱和廚房櫃架上拋棄一半食物,英國的家庭,「過期」的超市食物,每年扔掉四百萬噸。
漸漸,愚昧的社會「民意」,也一起學着「監管」超級市場。一旦發現超市的貨架上還在發售「過期食物」,好像在湯裏發現蒼蠅,馬上集體喧譟,香港的什麼消委會,也跟着「譴責」。
過期的食物,會不會吃死人?環視四周,最近五年閣下認識的得了癌症和心臟病死了的親友,統計一下,他們一輩子吃的都是沒有過期的食物。過了期,有什麼大不了?英國有人發起購買過期食物的民間運動,迫超級市場用便宜的價格,把好好的食品賣出來:香蕉黑了一片,蕃茄熟了一點,都可以吃;牛奶如果買來天天放在冰箱,過了期限兩星期,一樣美味可口,喝下去,你不會死的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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